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01-20 19:28:09          来源: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编辑:刘艳萍 |          浏览量:328

(已经2020年1月19日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在桂阳县城区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桂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桂阳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桂阳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桂阳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的报告;批准桂阳县2020年县级预算;

4.听取和审查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桂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

8.补选桂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9.补选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0.其他。



责编:刘艳萍

来源: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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